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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33款移动应用被通报

来源:网络转载作者:京报网时间:2025-07-24

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要求,经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33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1、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比陌》(1.1.2,百度手机助手)。


2、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及14款移动应用如下:


《映客直播》(9.7.25,华为应用市场)、《悦享家生活》(9.7.1,华为应用市场)、《小盒学习》(5.2.04,华为应用市场)、《宝宝树孕育》(9.91.2,华为应用市场)、《花生日记》(6.3.0,小米应用商店)、《Nico》(8.32.2,VIVO应用商店)、《零售云》(8.32.0,VIVO应用商店)、《己陌》(1.8.88,应用宝)、《本地陌聊》(5.3.2,VIVO应用商店)、《爱文漂流瓶》(2.0.3,VIVO应用商店)、《一起作业》(3.8.24.10009,VIVO应用商店)、《萤石云视频》(7.2.19.250609,豌豆荚)、《即陌》(1.0.12.2,豌豆荚)、《连信》(6.4.6,豌豆荚)。


3、在申请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即陌》(1.0.12.2,豌豆荚)。


4、在申请收集用户等个人敏感信息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Nico》(8.32.2,VIVO应用商店)。


5、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零售云》(8.32.0,VIVO应用商店)、《一起作业》(3.8.24.10009,VIVO应用商店)、《即陌》(1.0.12.2,豌豆荚)。


6、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用户授权范围。涉及14款移动应用如下:


《宝宝树孕育》(9.91.2,华为应用市场)、《花生日记》(6.3.0,小米应用商店)、《情多多》(9.6.8,应用宝)、《Nico》(8.32.2,VIVO应用商店)、《零售云》(8.32.0,VIVO应用商店)、《己陌》(1.8.88,应用宝)、《爱文漂流瓶》(2.0.3,VIVO应用商店)、《返利》(9.61.0,百度手机助手)、《约桃》(2.0.6,应用宝)、《相机360》(9.9.48,百度手机助手)、《萤石云视频》(7.2.19.250609,豌豆荚)、《即陌》(1.0.12.2,豌豆荚)、《连信》(6.4.6,豌豆荚)、《心遇》(2.6.0,豌豆荚)。


7、配置文件中声明的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宝宝树孕育》(9.91.2,华为应用市场)、《陌生》(1.1.0,华为应用市场)、《万能遥控》(7.1.5,应用宝)。


8、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花生日记》(6.3.0,小米应用商店)、《附近陌生人欢聊》(3.0.2,OPPO软件商店)、《萤石云视频》(7.2.19.250609,豌豆荚)。


9、实际收集个人信息的频率超出相关功能的必要范围。涉及14款移动应用如下:


《得间免费小说》(5.4.2.1,华为应用市场)、《糖豆》(8.5.3,华为应用市场)、《映客直播》(9.7.25,华为应用市场)、《小盒学习》(5.2.04,华为应用市场)、《宝宝树孕育》(9.91.2,华为应用市场)、《花生日记》(6.3.0,小米应用商店)、《ZAKER》(9.1.4,OPPO软件商店)、《爱聊》(6.0.6,OPPO软件商店)、《附近陌生人欢聊》(3.0.2,OPPO软件商店)、《驾校宝典》(1.12.18,应用宝)、《车来了》(4.67.0,OPPO软件商店)、《爱文漂流瓶》(2.0.3,VIVO应用商店)、《一起作业》(3.8.24.10009,VIVO应用商店)、《扫描全能王》(6.91.0.2507020000,VIVO应用商店)。


10、提前要求用户打开非当前功能所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涉及5款移动应用如下:


《万能遥控》(7.1.5,应用宝)、《Nico》(8.32.2,VIVO应用商店)、《陌趣》(1.0.0,应用宝)、《扫描全能王》(6.91.0.2507020000,VIVO应用商店)、《即陌》(1.0.12.2,豌豆荚)。


11、强制要求用户打开非必要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爱文漂流瓶》(2.0.3,VIVO应用商店)、《扫描全能王》(6.91.0.2507020000,VIVO应用商店)。


12、强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的个人信息。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Nico》(8.32.2,VIVO应用商店)、《爱文漂流瓶》(2.0.3,VIVO应用商店)。


13、广告存在误导、欺骗用户行为。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随手电筒》(7.0.3,应用宝)、《小伴龙》(10.3.6,小米应用商店)、《Nico》(8.32.2,VIVO应用商店)。


上期通报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的45款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经复测仍有8款存在问题,相关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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